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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實戰家Andy權證教學 什麼是權證(warrant)?

 

顧名思義,權證就是一種「買權」。簡單來說,就是你可以花錢去買的一種投資權利。

依據權利、義務的不同,權證 可以分為「認購權證」 及「認售權證」二種。

A.認購權證
賦予買方在特定時間以事先約定價格(即履約價)購買標的股票的權利,當權證買方行使履約權利時,認購權證的賣方就必須負起履約的義務,以出售標的股票給權證買方。

B.認售權證
相反地,認售權證則賦予權證買方在特定時間以事先約定價格(即履約價)出售標的股票的權利,當權證買方行使履約權利時,認售權證的賣方就必須負起履約的義務,依履約價向權證買方購買標的股票。

 

權證概述
  權證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工具),是依附於標的證券的有價證券,是持有者一種權利(但沒有義務)的證明。

  權證,又稱“認股證”或“認股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在證券市場上,Warrant是指一種具有到期日及行使價或其它執行條件的金融衍生工具。 而根據美交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的定義,Warrant是指一種以約定的價格和時間(或在權證協議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間內分別以相應價格)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資產(the underlying)的期權。

  廣義上,權證通常是指由發行人所發行的附有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權利契約,投資人於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後,有權於某一特定期間或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權證的交易實屬一種期權的買賣。與所有期權一樣,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行使與否由權證持有人自主決定;而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持有人按規定提出履約要求之時,負有提供履約的義務,不得拒絕。簡言之,權證是一項權利:投資人可於約定的期間或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而不論該標的資產市價如何)認購或沽出權證的標的資產。

  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的發行公司或以外的第三者,例如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發行的有價證券。由第三者發行的權證也叫備兌權證或衍生權證。權證所代表的權利包括對標的資產的買進期權(看漲)和賣出期權(看跌)兩種期權。因此有時所稱的認股證是廣義的(即包括認購證和認沽證兩種),但更多的則是僅僅指認購證;而在香港則往往是指備兌認股證。

  投資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了一定比例的權利金購買後,權證持有人在預先規定的履約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利但沒有義務按約定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購入或售出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差價。也就是說,權證是認購(沽)標的證券權利的證書,認購(沽)權證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其行使權利時, 認購(沽)權證發行人不得拒絕。

  這裡所說的標的證券,是權證發行人在權證發行時就規定好的、已經在交易所掛牌的品種。是權證發行人承諾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權證持有人購買或賣出的證券或資產。它可以是一個股票、基金、債券,也可以是一個組合、一個指數等。

  權證發行人是標的證券的發行公司或證券公司等機構。

  權利金是指投資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的購買權證的價款。

權證的種類
  按照交易行為劃分,權證的種類分為認購權證(買權)和認沽權證(賣權)。

  例1、寶鋼股份(600019)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出的給流通股每10股1份認股權證,規定在股權登記日獲得認股權證的股東,在權證第378天到期日,可以4.50元的價格購買寶鋼股份股票。這就是認購權證(也叫買權權證)。

  例2、在寶鋼股份的前期方案中,曾提出給流通股東每10股5份認沽權證,規定在股權登記日獲得認沽權證的股東,在權證第365天到期日,可以以5.12元的價格賣出寶鋼股份股票。這就是賣權權證(也叫認沽權證)。

  權證分為按行權期限的不同,權證可以分為美式權證(American Style Warrant)、歐式權證(European Style Warrant)和百慕大式權證(Bermuda Style Warrant)。

美式權證的持有人可以在權證到期日前的任一交易日行權。
歐式權證的持有人只能在權證到期日當日行權。
百慕大權證介於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之間,百慕大權證具有多個行權日或是一段行權期,如到期日前5日。
  例如寶鋼股份規定的認購權證到期日(行權日)就是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378天。

  權證按發行人可分為兩類:股本權證(Equity Warrant)和備兌權證(Covered Warrant)

  股本權證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發行,也可以通過券商、投行等金融機構發行,標的資產通常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權證通常給予權證持有人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權利,目前絕大多數股本權證都是歐式認購權證。在約定時間到達時,若當前股票的市麵價格高於權證的行使價格,則權證持有人會要求從發行人處購買股票,而發行人則通過增發的形式滿足權證持有人的需求。

權證的基本要素
  從權證的設計來看,包括9個要素:

  (1)發行人

  股本權證的發行人為標的上市公司,而衍生權證的發行人為標的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為大股東或券商。在後一種情況下,發行人往往需要將標的證券存放於獨立保管人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擔保。

  (2)看漲和看跌權證

  當權證持有人擁有從發行人處購買標的證券的權利時,該權證為看漲權證。反之,當權證持有人擁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的權利時,該權證為看跌權證。認股權證一般指看漲權證。

  (3)到期日

  到期日是權證持有人可行使認購(或出售)權利的最後日期。該期限過後,權證持有人便不能行使相關權利,權證的價值也變為零。

  (4)執行方式

  在美式執行方式下,持有人在到期日以前的任何時間內均可行使認購權;而在歐式執行方式下,持有人只有在到期日當天才可行使認購權。

  (5)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包括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形式,其中,實物交割指投資者行使認股權利時從發行人處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交割指投資者在行使權利時,由發行人向投資者支付市價高於執行價的差額。

  (6)認股價(執行價)

  認股價是發行人在發行權證時所訂下的價格,持證人在行使權利時以此價格向發行人認購標的股票。

  (7)權證價格

  權證價格由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兩部分組成。當正股股價(指標的證券市場價格)高於認股價時,內在價值為兩者之差;而當正股股價低於認股價時,內在價值為零。但如果權證尚沒有到期,正股股價還有機會高於認股價,因此權證仍具有市場價值,這種價值就是時間價值。

  (8)認購比率

  認購比率是每張權證可認購正股的股數,如認購比率為0.1,就表示每十張權證可認購一股標的股票。

  (9)杠桿比率(Leverage ratio)

  杠桿比率是正股市價與購入一股正股所需權證的市價之比,即:杠桿比率=正股股價/(權證價格÷認購比率)

  杠桿比率可用來衡量“以小博大”的放大倍數,杠桿比率越高,投資者盈利率也越高,當然,其可能承擔的虧損風險也越大。

權證的發行公告信息
  權證發行時,其公告書中會把權證的基本要素都包含在裡面。

  假設:寶鋼股份(600019)的權證發行:

  1、發行人:寶鋼公司

  2、發行日期:2005年8月16日

  3、存續期間:6個月

  4、權證的類型:歐式認購權證

  5、發行數量:100 000 000份

  6、發行價格:0.62元

  7、行權價格:4.50元

  8、到期日:2006年2月16日

  9、行權結算方式:證券給付結算

  10、行權比例:1:1

  以上信息告訴投資人:1、寶鋼股份在2005年8月16日發行為期6個月的權證;2、權證的類型是認股權證、履約方式是歐式權證到期日為履約日;3、標的股票是寶鋼股份;4、到期日是2006年2月16日;5、行權(履約)價格為4.50元。6、權證的發行價格也叫權利金是每份0.62元。7、權證持有人行權時是持有1份權證購買1股寶鋼股份。持有人將4.50元/股認購款支付給發行人,發行人將相應股票過戶給行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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